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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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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舍防火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1-09-17浏览次数:

同学们:

近期发生在8号楼的“120失火案例”,损失惨重,失火原因经消防专家鉴定为使用劣质电源插排且违规放在床上引起自燃。近日我校组织的各类宿舍安全检查中,发现许多学生仍在使用不合格的电源插排、充电器等劣质产品,同时存有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等违禁物品。为珍爱生命,远离火灾,特通告如下:

1、“火灾离我们近在咫尺”,务必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尽快更换原不合格的电源插排、充电器等;

2、禁止将电源插排、台灯等放置在床上,更不能放在被褥下面;

3、严禁长时间电池充电,充电完毕后应及时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4、严禁私拆电表、更改电表线路,禁止乱接电线;

5、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功率转换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

6、禁止明火,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提倡不要吸烟,吸烟后必须及时熄灭烟头;

7、严禁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认真了解本楼大厅张贴的《消防疏散示意图》,熟悉不同方向的应急通道出口,摸清灭火器、消防栓位置。严禁破坏消防指示灯、应急照明系统,不得擅动消防装置和灭火器材,掌握火场逃生要领;

9、加强警惕,发现火苗应迅速扑灭,及时报告给值班员,火情严重时应及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3196110或火警119

10、学生自律会成员、各楼层长楼长要切实负责,校、系学生会等各级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凡继续使用违禁物品、违反以上规定者,一切后果自负;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罚,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学同学们:

近期发生在8号楼的“120失火案例”,损失惨重,失火原因经消防专家鉴定为使用劣质电源插排且违规放在床上引起自燃。近日我校组织的各类宿舍安全检查中,发现许多学生仍在使用不合格的电源插排、充电器等劣质产品,同时存有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等违禁物品。为珍爱生命,远离火灾,特通告如下:

1、“火灾离我们近在咫尺”,务必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尽快更换原不合格的电源插排、充电器等;

2、禁止将电源插排、台灯等放置在床上,更不能放在被褥下面;

3、严禁长时间电池充电,充电完毕后应及时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4、严禁私拆电表、更改电表线路,禁止乱接电线;

5、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功率转换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

6、禁止明火,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提倡不要吸烟,吸烟后必须及时熄灭烟头;

7、严禁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认真了解本楼大厅张贴的《消防疏散示意图》,熟悉不同方向的应急通道出口,摸清灭火器、消防栓位置。严禁破坏消防指示灯、应急照明系统,不得擅动消防装置和灭火器材,掌握火场逃生要领;

9、加强警惕,发现火苗应迅速扑灭,及时报告给值班员,火情严重时应及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3196110或火警119

10、学生自律会成员、各楼层长楼长要切实负责,校、系学生会等各级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凡继续使用违禁物品、违反以上规定者,一切后果自负;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罚,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安全保卫处

   201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