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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运动会、“五·一”假期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4-2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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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春季田径运动会和“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宿舍人员流动较大,不安全因素增加。为确保人身与财物安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教育宣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应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财物、法制、卫生、交通等方面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

2、留校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公寓不准外人留宿,要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按时归宿,不酗酒闹事,不损坏公物,不影响他人休息

3、提高防抢劫、防诈骗及防伤害意识,避免到偏僻场所活动,夜间应结伴而行。

4、运动会期间定时开关楼门: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需凭校园卡等有效证件登记出入公寓楼门。

二、加强防盗安全意识,防止财产丢失

1、学生个人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不用时应及时放入柜子锁好,并妥善保管好钥匙。 手机、钱包一定要随身携带。

2、离开宿舍须及时关窗、锁门,并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让陌生人或刚认识的人随便进入宿舍。拒绝宿舍推销,谨防“引狼入室”。

3、发现公寓中陌生可疑人员、外来不明身份人员应及时拨打宿管值班电话(3196063)、保卫处值班室报警电话(3196110  3196118)。

4、发现失窃,须立即拨打保卫处报警电话,并保护好现场以便警方调查取证。 

三、加强防火安全意识,防止火灾发生

1、不使用功率转换器、热得快、电饭煲等违章电器;不使用不合格的电源插座、充电器、台灯等劣质电器。

2、不使用煤气炉、液化气罐、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不焚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垃圾箱。

3、爱护楼内消防设施,不擅自动用消防装置和灭火器材,严禁破坏消防指示灯、应急照明系统等。认真了解楼内结构,熟悉安全通道出口,知晓灭火器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掌握火场逃生要领。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