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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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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律委员会2009年纳新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09-10-12浏览次数:

同学们:

济宁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学生工作部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科具体组织下的学生团体性组织,负责参与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服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纪律检查与文明宿舍评比、宿舍文化建设、生活区文体与德育实践活动,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重要的学生组织之一。

为使学生自律会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充分实现我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与健全学生自律会组织队伍建设,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同意学生自律会2009年吸纳新成员,纳新工作采取两个步骤进行,一是继续采取各系正式推荐的方式,由各系按照分配名额从2009级学生干部中推荐,二是通过竞聘的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品学兼优、有一定特长、自愿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学加入到学生自律会。有关竞聘方面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2)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且具有一定的特长;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报名方式:

参加报名者需认真填写《2009年学生自律会纳新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以登录济宁学院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学生公寓管理科领取,请于20091020日前交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公室,逾期不等。

三、报名时间:20091012----20091020

四、报名地点:学生公寓管理科办公室(学生公寓10号楼东侧103房间)

五、竞聘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学生手册中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学生公寓有关规定、文字能力及日常综合知识的积累;参与竞聘自律会宣传部职务的学生需加试现场作画,需要自带纸张、画笔等;笔试优秀者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参加面试的同学除要回答评委的提问外,要进行现场自述与个人才艺展示。

3)综合评定。对笔试、面试均为优秀的同学,结合其它方面的表现,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定。

4)试用与正式加入。对综合评定后入围的同学,可确定为自律会临时成员,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结束后考核结果为称职者,可正式吸纳为济宁学院自律会成员。

六、考选时间:

笔试时间:1022日下午430530;地点:文科楼报告厅

面试时间:1026日下午400;地点:学生公寓办公室

同学们如有疑问,可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公室或学生自律会办公室(学生公寓7号楼1楼西侧)咨询。

真诚希望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我们期待着您的风采!

 

济宁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2009年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