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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寒假前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1-20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寒假前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公寓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现将寒假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用电管理,做好公寓防火安全工作

1.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以任何理由存放或使用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电水壶、变压插座、可调节变压插座等炊具或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灯或电源插座。

2.严禁学生将电吹风、拉直板、充电器、充电台灯、充电电池等在宿舍内无人看管时通电或充电,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

3.严禁学生在公寓区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禁止燃放鞭炮、焚烧杂物等行为。

二、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公寓防盗安全工作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撬门破锁,不得擅自将本宿舍的钥匙转交给他人;宿舍内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和大宗现金。学生离开宿舍要关窗落锁,在宿舍休息时也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2.学生进出公寓楼要主动刷卡,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外出时,要做好登记,并主动出示校园卡等相关证件。

三、严格住宿纪律,做好公寓公共安全工作

1.学生在宿舍内要注意个人卫生、维护室内外整洁,养成早睡早起、按时起床的好习惯,杜绝学习时间内无故不起床的情况出现,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2.严禁晚归(22:30后),有特殊情况晚归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出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刷卡进入公寓楼并登记晚归原因,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生公寓。

3.严禁学生在公寓内散发传单、乱贴广告,严禁在公寓区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近期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让所有学生知晓学校规定,遵守学校纪律;要坚持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制度,针对公寓安全管理要明确责任到岗到人;要充分发挥各系学生组织的作用,加大对宿舍内务的检查力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加大对使用违禁电器、吸烟、散发传单、推销物品等不文明行为的自检力度;

2.各系要对本系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处理。

3.对于在公寓内查处的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违禁电器、酒精炉等明火装置和危害较大的变压插座,将追究学生的个人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