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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到医院看急诊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09-07-08浏览次数:

 凡遇到以下情况,应立即到医院去看急诊,以便及时治疗,免得贻误抢救时机。

 (1)发热,体温在38.5℃以上;

 (2)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和心律紊乱(心跳每分钟120次以上或60次以下,或者心跳节律不匀,忽快忽慢);

 (3)各种大出血,如外伤出血、呕血、咯血、便血、五官出血、阴道出血等;

 (4)昏厥、休克、抽搐、眩晕;

 (5)急性中毒,如药物中毒、食物中毒等;

 (6)呼吸困难及咽喉、食管、气管有异物;

 (7)急性腹痛,如急性阑尾炎、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肠梗阻、急性胆囊炎;

 (8)急性损伤,如骨折、脱臼、烧(烫)伤、冻伤、急性软组织损伤及其他外伤;

 (9)严重的腹泻、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