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午,物业公司员工星云芝同志在学生公寓10号楼楼道内捡到手机一部,该同志将手机交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根据手机内的电话号码经过多方联系,将手机交到失主手中。
星云芝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该同志优良的道德品质,她的这种优良品质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希望全体同学和物业公司员工学习她的优良品德和职业操守,将拾金不昧的行为发扬光大,为建设和谐校园、和谐公寓,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生公寓管理科
2009年10月30日
上一篇:学生公寓关于部分工作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