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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0-01-05浏览次数:

总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2〕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地处农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学生公寓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组织领导

(一)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学校预防和处置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统一调度和指挥全校的资源,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党委(院长)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为领导小组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由党委(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

(二)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各工作小组

1、针对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各具体专项工作,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预防和处置学生公寓治安案件、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5个专项工作小组。

2、各系、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应急方案,明确分工,并确定小组信息联络员。

3、各工作小组的职责是:(1)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协同处置涉及全校的突发事件。按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力投入到全校性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

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求

处置突发事件依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进行。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学校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由组长统一指挥,成员单位主要分工如下:

(一)组织协调工作。以党委(院长)办公室为主,安全保卫处和学生工作部(处)协助,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和各应急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相关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调动应急力量,制止事态的扩大;及时掌握动态,迅速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汇报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全力平息事态,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教育疏导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党总支负责,宣传部、团委等配合;具体负责稳定学生情绪,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同时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引导及监控,及时组织清除校园内不良张贴物及传单。

(三)后勤保障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车辆管理科负责,全力做好饮食、车辆和水、电、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避免出现其他事端。

(四) 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处负责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巡查,随时保持与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综治部门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取证、处置,并做好警戒工作。

(五)各公寓楼在任何险、恶事故、事件发生后,教职工都应保持镇定,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严格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发生情况后,各公寓楼均应做好详细记录。

 

第一章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为妥善处置突发火灾,有效组织人员扑救,及时引导被困学生安全疏散,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公寓以及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  员: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分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下设四个应急组,即:报警警戒组、疏散组、救护组、技术保障组。

二、职责及分工:

报警警戒组(学生公寓中心):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在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负责控制火情的蔓延,尽可能将火情扑灭于初始阶段。

疏散组(学生公寓中心):迅速打开公寓安全通道,将受到威胁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防止拥挤踏伤。根据情况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准确报警,引导消防车辆及支援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救护组(学校保健科):负责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技术保障组(学生公寓中心):负责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协助消防部门控制消防应急供电。

三、火灾扑救程序:

(一)初期火灾扑救

公寓值班人员发现初期火险,应视情况采取措施:

1、公共区域或学生宿舍因学生焚烧物品起火等小规模火险,直接采取正确的方法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扑救,并向学生公寓中心报告。

2、宿舍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等引起火灾,应立即报公寓中心,拉断电闸,隔离火场(关闭防火门、撤离易燃物品)、开启消防安全门,组织发生火险宿舍周围的学生疏散,采取正确的方法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扑救。

(二)可控制火势扑救措施:

1、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势,隔离火场(关闭防火门、撤离易燃物品)。

2、按照疏散路线组织人员疏散,值班员开启消防安全门,组织发生火险宿舍周围的学生疏散。

3、救护组救助伤员(需要时求助于120急救中心)。

4、技术保障组切断火场电源。

(三)不可控制火势扑救措施:

1、如果火势较大,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报领导小组。报警时要注意:不要紧张,要简明扼要的说明起火楼层、位置、火势大小以及起火原因。灭火时要遵循先救人,后救火;先隔离可燃物,后灭火的原则。

2、技术保障组切断电源。

3、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了解有无被困人员。如果有被困人员,则按照实际情况组织、指挥被困人员疏散或躲避待援。然后按以下程序开展控制火势工作:①组织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②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火情,听从指挥。③实施灭火。④消防队员投入灭火后,相关人员转入协助疏散群众、维持火场秩序。

4、疏散组、救护组成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照“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立即组织疏散救护:①迅速打开安全出口门。②迅速切断电源。③使用手持喊话扬声器,提醒学生冷静、有序的从就近的楼梯走出公寓,以防拥挤踏伤。④根据楼层安全疏散图组织学生撤离,首先疏散着火层以上楼层的学生。⑤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等,对不能移动的物品,要降低其温度。⑥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⑦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楼旁空地上,指定专人看管、并详细记录,防止丢失、被窃或破坏。⑧配合医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将重伤人员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四、火灾后处理程序:

扑灭火灾后,公寓中心应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避免发生哄抢、借机会盗窃等事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五、事故调查、执行报告程序:

发生情况后相关学生公寓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并记录火灾起因、时间、受伤人员情况、物品损坏情况,填写消防安全档案,负责人签字归档,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第二章  治安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保卫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成  员: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分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二、各种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一)入室盗窃应急预案

1、正在发生的入室盗窃:

(1)公寓楼管理员接到学生报案后应立即向公寓中心报告,同时拨打保卫处报警电话。

(2)公寓中心值班人员组织实施紧急布控,调集现场所有值班员封闭楼道口,注意防止人身伤害,通知学生留在室内,关闭门窗进行自我保护。

(3)逐层清查、围堵嫌疑人,协助保卫处工作人员进行搜捕作案嫌疑人。

(4)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劝阻围观人员,报告应急小组领导。

2、案发后的入室盗窃:

(1)当公寓内已经发生失窃情况后,公寓管理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2)向学生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了解清楚基本情况后,迅速向公寓中心报告,经领导同意后,向学校保卫处及当地派出所报告。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二)学生纠纷应急预案

1、当公寓内发生学生纠纷事件,公寓楼管理员应立即向公寓中心报告,公寓工作人员应迅速到场组织学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及时向公寓中心领导汇报情况,并通知相关系负责人。

2、了解事件发生原因、查看有无人员受伤,有无公共设施破坏,做好取证工作。

3、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至学校医务室,伤势严重拨打120急救电话。

4、及时将事件通报学生工作处和相关系,由学生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教育,如因纠纷导致打架斗殴事件,则视情节给予学生相应处分。

(三)外来人员打架斗殴应急预案

1、当外来人员到公寓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公寓楼管员应迅速向公寓中心领导报告情况,并报告学校保卫处。

2、保卫处、公寓中心负责人、楼管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3、了解原因、查看有无人员受伤。

4、如导致公共设施损坏,向打架斗殴人员按照赔偿标准进行索赔。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5、对于学生间打架斗殴,属于外校学生的,通报该学生所在学校,属于校内学生应及时将事件通报学生管理部门,由学生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教育,视情节给予处分,如为社会闲散人员,则由学校安全保卫处交由派出所处理。

 

第三章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分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成  员: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二、各种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一)学生公寓防汛安全预案

抢险措施:1、公寓中心得知汛情后,迅速通知各公寓,立即切断公寓内一切电源,并准备防汛工具,及时通知应急小组领导小组。2、联系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领取足够防汛物资,电话通知其他员工到场。3、用沙袋挡住各安全出口,组织员工随时准备抢救学生物品。随时对安全出口进行检查,汛期雨水较大时,检查公寓室内是否漏水,如漏水立即采取措施封堵,并向外排水。4、当水势增大时,将低层学生、学生物品及设施设备向高层转移。

(二)地震应急预案

1、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学生公寓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2、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指挥中心,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按如下程序,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①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学生公寓内的所有人员撤离至学校操场。

②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③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④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救护和保护,加强公寓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应急小组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其他自然灾害

1、迅速将情况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及人员实施现场救助。

2、依靠社会力量(拨打110、120等)迅速组织进行伤员救护。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混乱和滋生其它事件。

4、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应及时介入,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5、做好学校的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第四章  预防和处置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分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成  员: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一旦发生学生*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由学校统一指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学生动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学生工作启动24小时工作制,随时保证有学生工作人员到一线处理,教育疏导可能发生的过激言行;对校内网站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清除不良信息,防止别有用心的组织及其成员利用网络在学生中煽动情绪、制造事端。

发现学生大规模集中或有其他不寻常的情况时,按如下方案执行:

1、值班人员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学生可能采取的过激行为,如集会、示威、游行等。

2、学生处、各系、部负责人及辅导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和教育工作,疏散聚集的学生。

3、安全保卫处人员应维持好现场秩序,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确保学校的稳定。对相关责任人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成立专门小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应急预案

(一)宿舍区聚众集会、结队游行等情况的处置

1、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持秩序,及时上报。

2、相关部门及各系,听从学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分头开展工作。

3、组织有关干部、教师及学生骨干实行外围警戒,疏导周围学生,严防参与人数增加,事态失控。

4、要掌握重点人员和校内动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高度警惕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插手破坏。

5、对个别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学生,所在系的领导要发动党员学生干部、班主任、辅导员全力做工作,控制其活动范围。

6、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系,组织人员劝阻各自的学生,带领学生离开现场,然后再分散做教育疏导工作。

(二)成群结队出校门参与集会、游行等情况的处置

1、要与公安机关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校内、校外信息网络畅通。

2、学生公寓门卫人员,要注意大批学生外出的动向,特别是特定时间内,更要密切注意学生有组织地集体外出。

3、门卫人员一旦发现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学生公寓中心值班室,等待有关人员到场查明缘由。

4、保卫人员到场维持秩序,尽力把学生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使事态蔓延。

5、相关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接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本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工作,并分批带领学生离开现场。

6、一旦发现学生离校参与集会或游行时,要立即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7、保卫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严守各校门,防止批量的师生员工外出参与,并密切注意校内动向,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10、学生回校后,各系要立即清点在校学生人数,并将缺少的人数上报。对极少数不听劝阻执意参与集会或游行的学生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

成  员: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分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二、各种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非传染性疾病:

1、凡住宿学生突发疾病后,本宿舍学生应及时向公寓楼管员报告,公寓楼管员负责通知公寓中心负责人及当天值班人员。

2、公寓楼管员及值班人员应协助将发病学生送往校医务室诊治。

3、如病情严重,值班人员应迅速请示值班领导,根据其指示,拨打120接诊或调用学校值班车辆由校医务室医生、值班人员陪护送往医院救治。

4、值班人员应尽快联系发病学生的辅导员,并通知学生家长。

(二)传染性疾病:

1、如确认为传染性疾病,辅导员应告知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视其情况,决定患者是否单独安排住宿或立即停止住宿。

2、如确诊为重大传染性疾病,学校医务室、公寓中心应对其所在宿舍的学生及与其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了解其身体状况,如出现异常立刻送医院救治。

3、学校公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由公寓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4、学生处及各系部门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5、患者需经医院的治愈证明并消除有关症状后(重大传染病患者还需疾控中心通知)方可返校住宿。

 

第六章  应急保障要求

应急小组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人力资源

学生公寓负有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指令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二、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三、交通运输保障

车辆管理科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人员防护

指定或建立应急避险场所,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第七章  附    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学生公寓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系、各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在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应予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系、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通讯畅通。

四、各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可根据工作组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向组长提出增补意见;如工作组成员通讯方式有变化,要及时通报该组全体成员,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六、本预案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