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特制定规范化宿舍、文明宿舍、未达标宿舍评比与奖惩办法,以促进公寓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公寓。
一、文明宿舍
(一)评比标准
公寓管理科在结合日常内务卫生、纪律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各项记实考评结果,每月评比一次文明宿舍,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1、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系、班、宿舍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3、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及《宿舍文明公约》。
4、卫生清洁。宿舍、个人内务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宿舍卫生检查成绩为优良。
以下有一项行为,则取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1、因违犯宿舍管理条例,室内1人次以上受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者;
2、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或夜不归宿2人次以上者;
3、自修和正常休息时间,在宿舍及楼道打闹、打扑克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被查处1次以上者;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每月根据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成绩汇总,由高到低,按一定比例,并结合平时安全、纪律等表现,予以评选。
奖励形式:每月以“喜报”的形式发到各系,并在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在学生综合测评中予以加分。凡一学期内评选三次以上“文明宿舍”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规范化宿舍
(一)评比标准
为弘扬宿舍文化,促进宿舍文明程度的规范化,在文明宿舍评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评比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宿舍的评比,授予“规范化宿舍”荣誉称号。
1、符合文明宿舍评比要求,且日常保持一直良好。
2、符合公寓内务卫生规范化标准,内务卫生成绩必须达到9分以上。
3、该宿舍为无烟室。
4、该室成员注重宿舍文化建设,室内文化装饰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
5、室内成员互学互助,关系融洽,学习气氛浓厚。
(二)评选与奖励办法
在各楼楼管会、自律会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楼管员、公寓管理人员的复核,按照一定比例,综合评定。
奖励办法:规范化宿舍是宿舍文明建设评比的最高荣誉,规格高于文明宿舍,在综合测评中相应提高加分分值。凡一学期内被评为规范化宿舍两次以上者,成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室长授予“优秀室长”荣誉称号。
三、未达标宿舍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该宿舍为未达标宿舍:
1、室长未发挥作用,日常值日制度不落实。
2、卫生检查成绩6分以下,每周2次以上,每月4次以上。
3、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等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每月达2人次或以上。
4、不配合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有顶撞与阻挠行为。
5、使用明火,使用酒精炉、煤气罐等造成安全隐患,被查到1次或以上。
(二)处理办法:凡被评为未达标宿舍者,将以“整改通知“的形式发到各系。该宿舍成员在综合测评中相应扣分,室长加重处罚。学工处备案,取消当学年的评优评奖资格。屡犯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四、该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科负责解释。